一、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應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員職責、接處警操作規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應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并按規定填寫記錄相關內容;
4正常工作狀態下,報警聯動控制器及相關消防聯動設備應處于自動控制狀態;若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應有確?;馂膱缶綔y器報警后,能迅速確認火警并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二、建筑消防設施管理
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和《江蘇省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DB 32/T 186)等的有關要求;
2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4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關?;蜷L期帶故障工作。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7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8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h的,應同時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三、滅火器管理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壓力指示區保持在綠區;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明顯部位,并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2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小于總數量的25%;
3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4應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四、其他消防設施管理
1依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單位,應安裝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2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工業廠房、高層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等電氣火災多發場所,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3員工較多的單位(場所)應設置電動車集中充電停放點,集中充電停放點的選址和平面設計應符合相關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資料來源于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